廣泛用于道路,高速公路,市政工程的建設,改造維護等工程
常州瑞軒交通設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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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天鏡南苑西區通道上,車庫前,隨處可見隔離墩,路錐,警示柱,防撞桶等設施的身影,這是怎么回事?交通設施不是該在馬路上的嗎?怎么會跑到小區停車場里來呢?即便有交通設施,也應該是車位鎖,車輪定位器才對?
原來小區的車主為了搶占車位,擔心自己晚上回家車位被堵,于是采取交通設施占位的方法,這些交通設施比較有震懾力,不易被他人移動。“之前小區車庫業主,就有在通道上放置破桌子、沙發等物品,但這影響小區美觀,經常被物業公司收走,如今他們竟然為了搶占車位,搬來交通設施。”小區業務人員如是說。
據交警部門介紹:交通安全防護器材個人也可以購買,但如果使用有“公安”使用的這類器材,尚無法律法規禁止,但個人使用應該是不妥當的。至于小區的 隔離墩、路錐、警示柱、防撞桶等設施從何而來,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。
交通設施的存在的確是有震懾力,但也不能隨意的安裝在停車場。隔離墩,路錐,警示柱,防撞桶他們應安裝在道路,停車場,收費站,高速封道口使用,且不能隨意安裝,否則會給公路帶來安全隱患。